隨著時間的推移,測量儀器的校準周期是否合理取決于儀器校準的合格率和歷史儀器校準記錄,這可以作為基本的依據。但是,隨著時間或操作環境的變化,或測量儀器使用方法和條件的變化,儀器可能會發生錯位。因此,當測量儀器的儀器校準周期結束后,應立即校準儀器。此外,在儀器有效校準期間,應隨機檢查儀器的偏差狀態。根據以上信息,適當調整儀器的校準周期,適當延長或縮短儀器的校準周期。
儀器校準和計量檢定是在我們生活當中十分常見的儀器檢測形式,對于這兩種之間的區別想必大家一定不陌生吧,那么你知道校準的內容可由組織根據需要確定。因此,根據實際情況,檢定可以代替認可,而儀器校準不能代替計量檢定。
計量數據失控的常見原因
1.試驗方法引用不正確。所依據的方法已被替代,如規程規范替代地方規程規范,新的方法替代舊的方法;開展的計量活動超出方法本身的范圍要求;開展的計量活動不適用該方法;未按正確步驟開展計量活動。
2.標準物質已經失效。標準物質證書已過期;標準物質被污染;標準物質存儲不當致失效;標準溶液的配置未嚴格按照方法要求;標準器組溯源證書已過期;標準器組的技術指標不滿足方法要求;標準器組的修正系數未及時更新。
3.環境失控。溫度、濕度、電磁場、震動、潔凈度等環境參數達不到方法要求或達不到儀器使用說明書要求。
4.未按說明書要求操作。如未按說明書要求對儀器進行預熱、調平、調零、自校等操作。
5.數據處理錯誤。未按方法要求進行修約,如多次修約、修約間隔錯誤、修約錯誤等;未按方法要求進行數據處理;自編的數據處理軟件未充分驗證。
6.樣品處置不當。存儲不當致樣品性能變更;未按要求對樣品進行預處理;取樣代表性不夠。
7.開展計量活動時的“偷工減料”。受客戶要求、導壓力、追求經濟效益、自認為標準很高很穩定等各種原因影響,開展計量活動時“偷工減料”,該恒溫24小時的恒溫10小時;該讀做5遍的讀2遍;該做7個點的做5個點。